对于持有消费凭证的持卡人而言,其所拥有的
信用卡若因疑似套现行为导致账户被冻结,那么,该冻结状态并不会自动解除。此时,持卡人必须向发卡行提供近期的信用卡消费记录和相关凭证,用以证明其在使用信用额度时并非进行了非法套现,而后才能提出解冻请求。
然而,解冻申请能否得到批准,仍需获得发卡行对相关事项的信赖与信任,故此,最后的决策权仍归属于发卡行。何谓“信用卡套现”?这是指持卡者非经由常规、合法的渠道(如自动柜员机或者银行柜台)提取现金,而是采取某种隐蔽手段将信用卡中的信用额度转为现金形式获取,同时却未向银行缴纳相关的提现手续费的行为。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发卡银行应当建立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发卡银行从公安机关、
司法机关、持卡人本人、亲属、交易监测或其他渠道获悉持卡人出现
身份证件被盗用、家庭财务状况恶化、还款能力下降、预留联系方式失效、资信状况恶化、有非正常用卡行为等风险信息时,应当立即停止上调额度、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授权、分期业务授权等可能扩大信用风险的操作,并视情况采取提高交易监测力度、调减授信额度、止付、冻结或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等风险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