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有的法律
法规规定,我们并不具备直接终止与亲生父母之间关系的可能性。
然而,若希望在法律层面断绝与亲生父母的联系,仅有一项合法途径可供选择,那便是被他人依法进行
收养,从而建立起法定的
拟制血亲的
收养关系。在此情况下,法律将会认可并允许与原亲生父母以及相应亲属的所有联系全部中止和结束。综合而言,尽管在法律体系内无法解除与父母的血脉关系,但是我们仍有多种渠道来应对并改善与父母之间的关系状况。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
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
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