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途径,现行法例规定了以下七类方式:支付
土地出让金;应用土地使用权划拨原则;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实现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进行土地使用权租赁行为;运用土地使用权
抵押手段;以及把农村
集体土地作为主要实现形式等等。土地使用权系指包括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各式各样的农民集体组织及广大公民和外商在内的所有具备法定资质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达成的条款协议,依法或依约享有对
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在特定条件下进行有限程度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