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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一户可有两处宅基地

林* 北京-延庆区 宅基地咨询 2025.12.28 03:17:11 311人阅读

怎样认定一户可有两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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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认定一户有两处宅基地时,土地权属证明是重要依据。拥有两个不同地块宅基地的合法权属证书,可初步认定存在两处宅基地,这是基于证书的法定效力来判断。
(2)结合户籍情况,以公安户籍登记确定“一户”,若该户名下有两处经合法审批建造住宅的宅基地,可认定为一户有两处宅基地,这保证了认定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3)存在特殊情况可合法拥有两处宅基地。因继承房屋获得另一处宅基地使用权,遵循“地随房走”原则;通过合法的宅基地流转、赠与等取得另一处宅基地;因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一户多宅也会被认可。

提醒:
遇到宅基地相关问题时,要注意不同情况的法律适用。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28 07:0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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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认定一户有两处宅基地时,要严谨查看土地权属证明,确认证书的合法性与地块的不同性;结合公安户籍登记,核实该户名下宅基地的审批建造情况。
(二)对于特殊情况拥有两处宅基地,要明确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需遵循“地随房走”原则,对合法的宅基地流转、赠与等行为保留相关凭证,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一户多宅收集好能证明情况的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此条表明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法来源及使用范围,为上述特殊情况获得宅基地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础。

2025-12-28 05:31: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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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定一户有两处宅基地的方法:一是查看土地权属证明,农户有两个不同地块宅基地的合法权属证书,就可能有两处;二是结合户籍,以公安户籍登记的“一户”为准,名下有两处合法审批建造住宅的宅基地可认定。
2.特殊情况可拥有两处宅基地:继承房屋获得另一处宅基地使用权,遵循“地随房走”合法;因合法流转、赠与取得另一处;因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一户多宅也被认可。

2025-12-28 05:14: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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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认定一户有两处宅基地通常从土地权属证明和户籍情况判断,同时存在继承、流转赠与、历史遗留问题等特殊情况可合法拥有两处宅基地。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一般认定一户有两处宅基地,土地权属证明是重要依据,农户有两个不同地块宅基地的合法权属证书,基本能表明有两处宅基地;结合户籍情况,以公安户籍登记的“一户”为准,名下有两处经合法审批建造住宅的宅基地,也可认定。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法律是予以认可的。继承房屋获得另一处宅基地使用权,依据“地随房走”原则,即使违背“一户一宅”,也是合法的;合法的宅基地流转、赠与等取得另一处宅基地,同样受法律保护;因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一户多宅也被承认。如果大家对宅基地认定及特殊情况存在疑问,或是在相关问题上遇到法律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2025-12-28 04:2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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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一户有两处宅基地,可从土地权属证明和户籍情况判断。若农户有两个不同地块宅基地的合法权属证书,或该户名下有两处经合法审批建造住宅的宅基地,能初步认定。

不过,有特殊情况可合法拥有两处宅基地。因继承房屋获另一处宅基地使用权,遵循“地随房走”原则属合法;通过合法的宅基地流转、赠与等方式取得另一处宅基地也可行;因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一户多宅会被认可。

为规范宅基地管理,相关部门应完善宅基地登记制度,准确记录权属信息。严格审核宅基地流转、赠与等行为,确保合法合规。对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情况,制定合理的处理政策,逐步引导规范。

2025-12-28 03:54:34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首先要看宅基地的面积规定。根据《江苏土地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农村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在办理登记时对农村宅基地超占面积的是怎样处理的?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3.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什么情形不予确权?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8.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9.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10.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怎么确权?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非本村村民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含华侨)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怎么确权?非本村村民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含华侨)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确定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原村民转为城镇职工保留的宅基地如何确权?原村民转为城镇职工保留的宅基地须出具转工原始证明材料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可依法确认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怎样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子女继承房屋的要提供法律凭证或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的意见,并由村委会盖章认可后,方可申请登记;继承人若为非本村村民(含城镇居民)或虽是本村村民但在村内另有宅基地的,申请登记时应给予相应的条件限制,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相关栏目内分别注明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自然坍塌或自行拆除),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申请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等;转让、继承、分家析产、赠与、受赠的协议书、合同书、证明书等;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判定书、裁定书;村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等);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2.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3.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4.颁发证书。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遇到国有农场宅基地等特殊情况如何处理?1.国有农场宅基地、已撤组转户和依法办理征地手续的宅基地,用途应定为城镇住宅用地(地类为071),初审时应注明按宅基地进行管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并在土地登记簿备注栏和土地证书记事栏加以说明;2.农村专业户宅基地以外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3.宅基地面积超过法定或批准面积,符合政府分户建房条件的,按依法分户后的情况确权和登记发证;符合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村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为共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按照相关各方协议约定进行分摊,没有协议的按户均摊。如分户申请新宅基地,须核减已登记面积;4.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5.对不予登记发证情况,应在统计汇总表备注栏内予以说明,集中上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办公室备案,并在宅基地管理数据库中加以记录,对存在问题待依法处理后,再决定是否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乙方: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一、宅基地坐落、面积甲方将坐落于某地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多少平方米。具置是如何?。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包括:甲方现有所在宅基地的一切建设设施及水电户口等。终身归乙方享有。二、保证此宅基地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全额进行赔偿。三、转让金额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四、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向甲方预付人民币多少万元,剩余款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及相关手续后交付给乙方。五、宅基地交付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六、房产归属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2.修建手续费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七、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________万元,并偿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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