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遇资金欺骗,需及时寻求
司法途径保护自身权益,依照本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机构及公民个体都享有对
犯罪事实或潜在罪犯进行报告或举报的权力和义务。为了
保证案件及时得到处理,国家已赋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相应的职责与权限,以便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对案情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
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
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