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为人知的是,仅有股份制
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成为上市企业的资格及其可能性;
(2)关于寻求上市的企业,其经营期需满3个会计年度,在此期间不得有
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更换的情况发生,且该企业运营合法、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3)拟上市企业
注册资金须真实无
欺诈,同时杜绝任何形式的
注册资本抽逃行为;
(4)上市企业的注册地最低门槛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原则上应占公司总股本的至少四分之一,股本总额必须达到4亿元人民币以上,公开发行的比例不应低于总股本的百分之十。
《
证券法》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
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
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