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同居长达二十载却未领取证件的伴侣,是否有权分享遗产,其答案取决于具体状况。按照现行
法规,无婚姻证明便无法
继承或分割以其伴侣之名登记的财产;作为非法配偶一方,并不具有分享财产的资格,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已经不再认可
事实婚姻。
然而,如果双方长期共同生活,且在此过程中购置了财产,则在
解除同居关系之时,可参照
共同财产予以分配。所谓“同居”,通常意味着有情侣两人短暂生活于同一屋檐下,目前主要适用于同性恋者之间。与正式的婚姻不同,
结婚意味得到法律的确认并赋予夫妇权利,因此不可任意
解除婚姻关系,而是需经过相应的法律程序。反之,同居未经法律认可为合法行为,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
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