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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胜诉强制执行申请应该怎么申请


1、申请程序:在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获得施行之后,若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照判决履行相关责任,另一方向有权审理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关于强制执行的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一份具体的强制执行申请书;
(2)证明申请执行主体合法性的相关材料,如代理授权文件等;
(3)具备强制执行条件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原始暨副本各一份;
(4)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其详细地址、对外联络方式等相关信息的详细清单。
2、法院处理:
同时,应满足上述5项基本条件,法院才会根据法定程序予以正式受理强制执行请求;
然而,如果相应文书不具备强制执行内容或申请执行人并非法律文书所明确赋予的权利人或权利承受人等情形下,法院则不能接受该请求。
3、申请复议:
(1)如各方当事人、相关利益方人士对于裁判结果存在异议,可从裁决下达之日起的第十天起向上级人民法院递交复议申请书进行申诉
(2)至于法院方面,自收到申请执行法令之次日起超过六个月经年仍未执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亦有权向更高层级的人民法院提出复议要求;
(3)修改对法律法规细则的解释权归属上级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正式通知司法原审法院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完成执行事项,或者决定由上级法院进行直接执行或者指令下级法院执行。
4、执行通知的发行:
(1)执行员在接获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之后,应及时向被执行人寄发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责任,逾期不予实行者,将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执行;
(2)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及可能隐藏、转移财产的情况下,执行员在此种情况下有权立即采取强制性执行行动。
5、强制执行过程中的强制措施:所有执行工作均承担其相关职责时,执行员须公开身份,以示公正。执行结束后,应对整个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书面记录,请与会各方代表签字以示确认或盖章确认。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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