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案人实施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且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诚恳且未对社会产生不良或严重影响,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可考虑给予其
缓刑待遇。依照现行法律规定,
犯罪所得金额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下者为轻微程度,若能表现出诚恳的悔过态度,便有望获得缓刑处理。
《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