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车主因
违章停车而遭遇的车祸承担责任问题,情形可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种情况为,被碰撞的车辆如在划定的
停车位内有秩停放,车主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种可能性为,若
被撞车辆由于汽车故障或其他突发状况,临时停在停车位之外的地方,但已经在来车方向设置了清晰显眼的警示标识,那么,这种情况下,被撞车主同样不必承担责任;
最后一种可能是,在停车位之外的区域,车主无合理理由违规停放,且未在来车方向设立警示标识,此时,需要由被撞方承担次要责任。
关于违章停车的
处罚标准和流程方面,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
违法停车行为,会被处以金额为二十元到二百元之间的
罚金;
其次,具体实行中,可依法对该辆
机动车实施拖移处理,将其转移至不妨碍交通顺畅的地段,或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场所停放;
最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此类拖车行动,不得向涉案
当事人索取任何费用,同时应在短时间内向当事人通报停放所在地详细信息。
对于车主如何支付
违章停车罚款,选择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如果是交警当面做出的处罚决定,车主可以立即缴纳罚款;
另外一种情况是,如果收到的是罚单,车主可以携带
违停罚单前往当地
交通违章处理中心进行缴纳罚款;最新的缴款方式是,驾驶员还可以通过登录交管12123平台完成在线支付操作。
总之,当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如果肇事者
逃逸,那么他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如果能够提供有力
证据显示对方也存在过错,则可以适当减轻他的责任归属。换句话说,遭受碰撞的车辆如果存在
违法违规行为,并且有充足的证据支持这一点,即使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受到碰撞的车辆仍需负担起相应责任。
此外,如若
肇事司机与肇事车辆所有者并非同一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归属应倾向于属于肇事机动车一方的。此时,保险公司应当依照
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上述
责任人进行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