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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进案底幺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明确规定,公安部门在实施逮捕行动时必须向被捕人员展示相应的拘留证,且应在最短时间内将其移送到相应的看守所进行关押。然而,该项法规并没有对刑事拘留后是否会留下犯罪记录做出直接的说明和明确的规定。然而,根据本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相互关联性以及相关实践经验来看,刑事拘留往往会产生记录在犯罪记录中的效果,以便于后续的调查取证、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刑事诉讼环节的顺利开展。因此,虽然刑事拘留有可能会导致犯罪记录的生成,但是否真正记录在案,还需要结合其他相关法律条款以及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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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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