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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取保候审必须退赃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于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罪犯来说,其是否愿意主动退赃与其所面临的法律惩处之间并无必然联系。此条款主要阐述了针对那些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却仍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掩饰、隐瞒的行为,将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并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在这一法条中并未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必须退赃后方可申请取保候审。实际上,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不会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同时也能保护他们的人身自由权益。至于是否应当对某位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往往需要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程度、人身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虑,而并非仅仅取决于其是否愿意主动退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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