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它并不能够对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当被取保候审的涉案人员在履行相关义务的同时违反了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条件时,他们依然有可能面临着
刑罚的
处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会依据事实真相、全面掌握的
证据以及相应的法律条款进行严谨公正的判决。因此,即便
当事人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但最终是否会被判定有罪,仍需要等待审判结果的公布才能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