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车场中所发生的
意外事件,从通常意义上来讲,是不能够归类为
交通肇事犯罪的。这是由于交通
肇事罪主要适用于在公共道路上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然而,当我们将目光投向停车场时,车辆的行驶往往被视作是非公共道路上的移动行为,因此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但是,若在停车场内的驾驶行为表现得极为恶劣,并造成了严重的
人员伤亡或者
财产损失,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涉及到其他的
刑事法律条款,例如
危险驾驶罪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