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保候审这一制度本质上并非表示案件撤销的意愿,而是作为
刑事强制性措施之一,为
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在确保其不会逃脱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的基础上,能够享有外出自由的权利。即便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但若案件未满足
撤案所需的所有条件,那么该案件仍然将按照既定程序持续推进。而撤案的情况往往出现在
侦查阶段,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并无
犯罪事实存在,或者
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以至于无法被认定为
犯罪行为时,才可能出现撤案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
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
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
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