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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同意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办理

双方均表示愿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必须经历至少为期三十天的程序。
鉴于双方已达成离婚意愿并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关键问题如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与债权债务的分配、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等方面,可共同拟定离婚协议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然后,必须由各方亲自前往当地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登记的申请,待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三十个工作日的时限期满之后,需再次亲自进入婚姻登记机构,完成离婚证书的申领过程。
经过以上步骤,离婚便正式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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