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行进至红灯区域一半的路程,停滞于马路中央处,此时,后车轮已经超越白线。
通常此种情况应视为
闯红灯行为。
对于“闯红灯”的判定相关规定如下:
若车辆在红灯亮起时仅仅刚越过停车线且立即停下,此类闯红灯行为将得以避免
处罚;
反之,若越过后仍有明显位移,则需接受相应处罚。
电子眼设备拍下三张图像以便证实闯红灯行为:
首先,车辆经过停车线;
接下来,车辆前进至路口中心;
最终,达到对向路口。
只有当这三张影像文件全部出现并且吻合时,方可被认定为闯红灯事件。
在最新法律条例中,这种
违法行为将被扣除6分,面临20-200元不等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
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