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医疗费用:
根据患者所接受的治疗与检查项目,以实际产生之数额为依据进行赔付;
2.
误工费用:
若
受害人为有稳定工作收入之人,则应根据其因受伤导致实际损失的
工资收入进行赔偿;
反之,若受害人并无固定收入来源,则应参照事故发生所在地区同行业国有单位
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予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用:
按照车祸发生所在地政府机关职员出差时享受到的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
护理费用:
在患者处于住院期间,若护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收入,则应该遵循误工费用标准进行核算;
而如果护理人员没有稳定收入,则应以事故发生地的人均生活费用作为参考;
5.
交通费用:
将按照参与调解的各方
当事人实际需要花费的额度进行计算,且需凭票据支付;
6.住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