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成案之后的
刑法裁定:
情节较为严峻者,可对相关机构施以罚款之惩罚,同时对于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应判处三年以下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监禁
拘役,并需向其支付高达三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的
罚金。
而当案件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时,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处罚,同时还需负担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需要强调的是,本罪的实施主体限于各单位,自然人无法单独构成此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
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