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夫妻债务专题 > 离婚后,夫妻对外债务的责任该如何分配

离婚后,夫妻对外债务的责任该如何分配

在婚姻关系结束后,倘若某项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有责任,那么此项债务的归还,将须由原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而若该笔债务系某一方个人之过错所造成,那么这将主要由负债的任一方自行承担。
我们常说的“夫妻共债”,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实际上,它代表着为达到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细分起来,主要包含如下几种情况:
(一)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其中一方以借款方式购得财力,而这些购入资产已然转化为了夫妻共有财产,此时因购买这些财力而承担的债务;
(二)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肩负的各种债务;
(三)夫妻在共同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以及当某一方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所得经营收益用以家庭生活,或与伴侣分享时承担的债务;
(四)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因疾病治疗及为负有法定职责的人提供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债务;
(五)抚养子女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
(六)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长者所需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产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常且需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产生的债务;
(九)经夫妻双方达成一致书面约定,确认为共同分担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新修订:2024-08-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