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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的房屋应如何进行分割

当夫妇决定结束婚姻关系之际,关于不动产的分配问题我们有以下解决方案供您参考:
首先,假设双方在结婚后,其中一位伴侣以其个人婚前财富购置了房产,该房产将被视为一份婚前财产,那么在离婚之时,另一半就无法对这部分财产提出分割请求;
其次,如果是购房前由某一方进行租赁,但在婚后两人用共有财产共同购买此房,并且在房屋所有权证上仅登记了其中一人的名字,此时需要确认的是,此房仍然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最后,若订婚夫妇在婚后以集体财产筹资购买房产(包含贷款在内)的话,同样应该被视作一个家庭的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情况下,两方应当平均共享这份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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