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性在已婚状态下依然与他者
同居并造成怀孕的情况,那么该女性很可能会被认定触犯了
重婚罪。
关于重婚罪,其认定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客体部分,这个罪行所侵害的客体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所确立的一夫一妻制原则;
其次,客观方面,即
行为人必须存在着实施重婚的行为,它具体指有配偶的人士重新与他人缔
结婚姻关系或者在明知自身已有伴侣的前提下,依然与他人结婚。
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了经过正式登记的婚姻以及基于夫妻关系而生活在一起构成的
事实婚姻。
再次,咱们来看看主体的问题,这里的主体,除了带有配偶身份的个人外,还包括未曾具配偶身份的个体,若此人在明确知晓另一方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仍然与其缔结婚姻,也是属于重婚范畴的。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重婚罪在构成上要求实现直接故意的心态,也就是说,有配偶的一方,通过隐瞒某些事实真相,使得无配偶的一方受到欺骗,从而缔结婚姻关系,或者,当个体本身并不具有婚姻关系时,却明知道他人已经结婚,在此情况下仍然与其结婚,这些均能认为符合重婚罪的
构成要件。
然而,如果女性在已婚状态下与他者同居并造成怀孕,但是并不满足前述的重婚罪构成要件,那么在此情况下,这名女性则不会被视为实施了
犯罪行为。
《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