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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后如何补办

身份证遗失后办理补办事宜如下:
首先,申领者须携带其所持有的居民户口簿原件至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派出所进行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
接下来,警方将会对申领者进行人像信息及指纹信息的采集工作;
紧接着,申领者需支付相应的工本费用,同时填写并签署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按照相关流程,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方式以便日后相关事宜的沟通和处理;
最后,申领者须在规定的领证时限内凭借相应的凭证前往派出所领取崭新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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