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框架下,招嫖未果虽然被认定为
违法行为,然而却并不等同于
犯罪。
与此同时,从事此类活动的个体将面临
行政处罚,惩罚的程度由具体情况而定。
通常而言,招嫖者的忏悔表现较好,则会被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
拘留,同时还需支付最低额度为五千元人民币的
罚金;
倘若情节稍轻,那么便可能遭受五天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至于招嫖未果这一情况,警方通常会予以训诫甚至给予相对较为轻微的
处罚措施。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
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