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以及询问皆为侦查员、检察官及法官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旨在明确案事件情的一种调查方式。
然而,在整个
诉讼程序内,这两者的实践目标显然有所不同。
具体来说,讯问乃是由司法机构依据各自的权力,针对案件事实对被告方进行审询及质问;
而询问则是指司法机构对
证人口供进行的查询及其相关质问。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
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
证据。严禁
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
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
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
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