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
构成要件:
首先,该
罪名所涉及的侵犯对象为他人财产的所有权;
其次,其在客观层面上的表现形式为,
行为人犯罪分子擅自将其他人交付给自身进行保管的财物、
遗失物品或是埋藏品
非法占有并据为已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同时对于这些财物拒绝退还;
再次,侵占罪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将他人的财产非法转为个人所有,且对相关财产进行拒不返还的行为;
最后,本罪行的实行者主要为人身权力平等的一般大众,所有年龄16岁以上并且具备
刑事承担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该罪行的加害者。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