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构成本罪,则应具备以下四个核心要素:
首先,本罪的
行为人应当是普遍存在的普通公民,而非特定主体;
其次,在思想上必须带有以非法获取利润为唯一目的的刻意倾向;
再者,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对象乃是国家对于各类有价证券的严格管理体制;
最后,在客观事实层面,行为人行径表现为通过编造
虚假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以达到事实上
数额较大规模的行为。
《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
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