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的构成本身需满足以下四个必要要件:
第
一,
犯罪事件的参与者必须是普通公民;
第
二,
行为人在实施此犯罪过程中的意图只可能是故意为之;
第
三,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对于血液日常管理的
法规制度,同时对民众的公共健康构成侵犯;
最后,其客观方面必须是通过非法手段组织他人进行血液销售活动的行为。
《
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以
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