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必备要件包括:
首先,该
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为特殊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
其次,本罪的
犯罪主体主要为
国家公职人员的
直系亲属以及与其具有密切关联的其他人。
再次,该罪在客观方面的显著特征具体体现为:
依托
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职位优势以及所营造出的有利环境;
为特定的委托人非法牟取不应得的经济利益,进而向人索取或者收取相应的物质财富,且该财富价值需达到法定的数额要求,或者所涉及到的情节较为严重。
最后,作为主观要素之一,
行为人必须出于明知故犯的心态实施相关行为才能成立该罪。
《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国家工作人员的
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