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公司债务专题 > 股东侵犯公司利益应该如何处理

股东侵犯公司利益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法》第二十条中明确指出,身为公司的所有股东都应该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程,依法行使自身拥有的股权权益,严禁任何滥用股东权势以侵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时,股东们也不能通过滥用公司法人独立身份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的方式,给公司债权人带来损失。
若有股东滥用股东权力,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带来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那么他们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那些滥用公司法人独立身份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他们还需对公司所欠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而在第二十一条中,我们又看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均不得利用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对公司利益进行任何形式的损害。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他们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股东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达到了职务侵占罪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务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罚
数额巨大,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可能会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8-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