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4岁时离婚,扶养权归女方,协议约定每月第二、四周五接孩子,周一送学校,寒暑假各增8天和15天。孩子12岁时(六年级),因中秋节男方根据学校节日调休通知顺廷了两天探视,女方不依,闹到孩子学校门口阻挠探视。
双方应按离婚协议履行探视权。男方按学校调休顺延探视合理,但女方不认可。建议双方先心平气和沟通,解释顺延原因,争取女方理解。若沟通不成,可找中立第三方调解。还是不行的话,可考虑走法律途径解决,但这可能影响孩子,尽量协商解决,以孩子利益为重。
2026-03-01 14:42: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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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1 14:36: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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