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个人或企业因触犯本条款所明确规定的行为准则而被判定有罪,那么根据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将可能面临以下相应的
法律制裁:
首先,如果该人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制造出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并且在明知这些产品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仍然进行销售,从而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发生,那么他们将会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刑事惩罚,同时还需要支付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
罚金;
其次,如果上述行为所引发的后果极其严重,那么他们将会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也需要支付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
最后,如果是单位组织实施了上述
违法行为,那么不仅要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处理,而且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
责任人按照本条款的规定进行
处罚。
《
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