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
执行期限通常会在决定作出之后即刻启动。譬如,当法院或者检察院通过了申请人提出的取保候审请求,而被指控者亦遵照相关
法规提交
担保人或者缴纳了
保证金,那么他们便可从
羁押场所中释放出来,然而在此期间,他们仍需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整个流程通常较为迅速,并无任何拖沓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