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刑事拘留需要拿材料吗

刑事拘留需要拿材料吗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由公安机构执行,无需被羁押者亲自筹备相关文件资料。若遇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所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对于具备充分确凿证据,足以证明其涉及罪行严重,可能面临判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在实施拘留过程中,公安机关需制作拘留决定书,并于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对被拘留人的首次审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最新修订:2024-08-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