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公司经营纠纷专题 > 股东知情权之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股东知情权之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照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各股东均享有查阅以及复印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局会议决定、监事会会议决策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资料的权利。
同时,各股东还可依法向公司申请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
然而,若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时,需向公司递交书面请求函件,明确阐述其具体目的所在。在此过程中,倘若公司有充分合理的依据来认定该股东此举具有不正当目的,且可能对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潜在威胁,那么公司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查阅服务,并且应在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该股东并详细解释拒绝的原因。
如若公司坚持拒绝提供查阅服务,股东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公司履行查阅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最新修订:2024-08-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