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不主动赔偿,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公司注销前应依法清算,未清算就注销的,股东等主体要担责。
1.收集证据。应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沟通赔偿的聊天记录等,以此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和公司应赔偿的事实。
2.协商赔偿。与公司原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责任主体协商,明确告知其法律责任。
3.申请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责任主体赔偿。
4.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1)收集证据是维权必要前提。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沟通赔偿的聊天记录可证实公司应赔偿的事实,这些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2)与公司原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协商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明确告知其法律责任,促使其主动承担赔偿。
(3)若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是进一步的维权途径。仲裁机构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要求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
(4)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进行全面审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5)法律规定公司注销前需依法清算,未清算就注销的,股东等责任主体要对公司债务担责,这是维权的法律依据。
提醒:
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一)按流程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沟通赔偿的聊天记录等,以此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和公司应赔偿的事实。
(二)与公司原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责任主体协商赔偿,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若协商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责任主体赔偿。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1.收集证据: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赔偿沟通聊天记录等,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和赔偿事实。
2.协商赔偿:和公司原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谈赔偿,告知其法律责任。
3.申请仲裁:协商无果,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责任主体赔偿。
4.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满,在规定时间内起诉。公司注销前应清算,未清算注销,股东等要担责。
结论:
公司注销时不主动赔偿,可收集证据,与相关责任主体协商,协商不成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起诉维权,相关责任主体需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公司注销前需依法清算。若未依法清算就注销,股东等相关责任主体要对公司债务担责。遇到公司注销不主动赔偿的情况,可先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和赔偿事实。接着与原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协商,明确其法律责任。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若在维权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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