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我们应该竭尽全力以友好的方式进行协商,使得对方能够按照
判决书的规定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假如对方拒绝履行判决书中的义务,我们便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的申请,要求
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有可能被执行的财产。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我们也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对方确实没有任何偿还能力或者无法找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不得不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直到暂停执行的情况得到改善,即当对方具备了偿还能力之后,我们才可以再次向法院
申请恢复执行。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
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