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以下几种情况之外,其余皆属于我国
刑法中对于盗窃
犯罪不予立案的范畴:
1.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案件;
2.前两年内曾有三次以上实施盗窃行为的案件;
3.未经允许擅自闯入他人家庭居住地,且该处生活空间与其外部环境相对封闭的情况下实施盗窃行为的案件;
4.在公共场合或者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时实施盗窃行为,盗取他人随身携带物品的案件;
5.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进行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以及
扒窃等多种形式的盗窃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