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缔结建筑
工程合同时,主要应明确以下重要事项:
首先,明确工程项目的详细信息,例如,工程规模、预算费用以及对工程质量方面的严格要求等等;
其次,确定工程的
执行期限,明确工期的安排、工程正式启动的日期、预计竣工日期等关键信息;
第三,双方应对各自所承担的提供相关资料及原材料的义务进行明确规定;
最后,还需明确
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以及保存工程记录的责任归属问题。
《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
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