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
起诉状时,务必将原告及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详细列出,随后明确阐述您所提出的
诉讼请求(即您提
起诉讼的具体目的与诉求),并对事件的起因经过进行详尽描述。其次,请携带已完成的起诉状以及相关
证据材料前往所在地法院
立案部门提交立案申请。成功立案后,
司法机关将会向被告方发出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文件,同时也会给到您本人关于举证事项的书面通知。接下来,待被告方作出回应后,法院会确定开庭日期,并向您和被告方发送
传票,请严格按照传票上所载明的时间出席法庭审理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