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相对照,又被称为"积极损失"。
这是指民事主体由于
非法行为所导致的财产价值直接缩减的
经济损失。
它属于
财产损失的一种类型。
其构成范围广泛,覆盖了诸如
侵权行为(如侵害
财产权)、
违约行为(例如损害财产权益)以及涉及到侵犯人身权利等各类情况引发的直接财产支出或损失。
依据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对于受害者因非法行为而承受的直接损失,应遵循实际
赔偿原则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