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种
犯罪将承担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
其中有如下几种情况需要加以注意,对于实施了
数额较大的信用卡诈骗活动者,应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
罚金;
当
行为人所实施的信用卡诈骗活动达到
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需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而对于那些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则可能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具体而言,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利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2)使用已经过期、失效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3)未经授权擅自盗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4)恶意
透支信用卡,即在没有实际消费需求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信用卡内资金的行为。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