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
立案庭提交正式的
诉讼请求;
(2)立案审查是一个重要环节,包含核实原告
身份信息以及案情摘要等工作;
(3)若申请人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对于立案的标准,法院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通知其缴纳
诉讼费用,并在缴费完成后正式立案;
(4)若申请人未能满足
立案标准,法院将依法作出裁定,决定不予受理或者
驳回起诉。对于这两种裁定结果,申请人可以在十日内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
(5)
案件受理之后,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三天通知
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以及负责该案件的法官。对于
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还应提前三天发布公告。
关于
交通事故起诉所需的材料准备,以下是详细说明:
1.能够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面文件(例如
证人证言、
物证等)。这些文件通常在一般的
事故责任认定中都会有所体现和确认。
2.到相关部门指定的
医疗机构就诊的证明文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
病历以及各项
医疗费用单据,包括但不限于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
4.医疗机构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
病休证明等。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
误工损失(
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等。
6.就医过程中所产生的
交通费用单据。
7.如申请人要求获得
伤残赔偿,则需提供
伤残鉴定报告以及
赔偿金额的依据。
8.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9.被损害财产的名称、规格、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提供相关部门的鉴定书)等详细信息。
10.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相关
证据。
1
1.交通管理部门就事实及责任所作的认定(若对
责任认定持有异议,申请人应准备相关证据以求推翻原认定,然而,实际操作中此举较为困难)。
1
2.
肇事司机是否为
职务行为的相关证明。
1
3.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以及司机的驾驶执照。
1
4.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