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犯他人所种植的农作物并导致相应的
经济损失达到了一定的量级时,
行为人有可能会被指控犯下
故意毁坏财物罪或
寻衅滋事罪。
然而,这两种罪行之间的关键性差异便在于其背后是否存在着某种
民事纠纷等特定原因所引发的破坏行为。例如,若有人是基于无缘由的恶意而肆意毁损他人农田中的作物,那么这种行径便属于寻衅滋事无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