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适房与
拆迁房有所区别。顾名思义,拆迁房指在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开发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需被
拆迁的建筑物,其安置对象为经过特别指定的
动迁安置户。
此外,此类房屋的交易除了受到相关法律
法规的约束外,还会受到本地政府所出台的相关政策的影响。
2、
经济适用房则属于具备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兼具经济性与实用性的双重特性。
房屋征收则是国家在对非国有财产进行公正补偿后,采取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
行政行为。这种行为必须以“
公共利益”为前提,同时也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实际操作中,国家仅能在符合公共利益需求且已向
土地使用权人提供相应补偿的特殊情况下,方可依法提前回收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在
征地拆迁实践中,法定的征收程序严谨繁琐,包括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
听证程序、报批程序、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多个环节。通常而言,征收导致
宅基地使用权灭失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于双方就
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共识,从而顺利完成征收工作,在此情况下,原有的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将随之消失。另一种情况则是由拆迁方提出
司法强拆申请,按照法定的
司法程序完成对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