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取消了对企业资本金的验资证明材料的要求。现今的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有权自行决定
认缴其投入的金额、形式和时间等相关事项,这些内容需在
公司章程中加以明确记录。
注册资本的
印花税将在企业实际接收到投资者的注资款项时进行缴纳。随着注册资本
实缴登记制度向认缴登记制度的转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仅需要对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进行登记,而无需再对其实缴情况进行登记。在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认缴资本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纳税资金来源以及纳税能力,因此无需缴纳印花税。在此过程中,应遵循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即在实际收到
出资款项时才需缴纳印花税。
《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公司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注册资本;
(四)
经营范围;
(五)法定
代表人的姓名;
(六)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公司
登记机关应当将前款规定的公司登记事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