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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侵占罪由哪个地方法院管辖

如若提起侵占罪之自诉,其纠纷所应归属之地区法院,往往为被告人之家或犯罪行为所作之地域所属的基层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之第二百五十九条,当人民法院获准自诉案之后,必须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人,并同时送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通知书,请公安机关依规进行处理。倘若被告人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未能向公安机关报告此事,那么人民法院便有责任将案件卷宗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法院转交的自诉案件后,应于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自诉人或提出自诉的单位、个人,并在决定不予立案时,详细说明理由。总而言之,自诉侵占罪的管辖法院,应为被告人之家或犯罪行为所作之地域所属的基层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应当在三日内向被告人送达起诉状副本并送达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被告人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卷宗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公安机关收到人民法院移送的自诉案件,应当在三日内将是否立案的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提出自诉的单位、个人。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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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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