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二百七十七条款,当有人实施了对正在依照法律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进行
暴力冲突的行为时,便有可能涉嫌构成“
袭警罪”。若此种行为者使用了诸如枪械、
管制刀具之类的武器,或者采取了如驾车冲撞等直接针对人民警察人身安全产生极大威胁的方式,那么将会面临至少三年的牢狱刑法和至多七年的惩罚。因此,假如给予人民警察的暴力威胁满足了上述所提及的情况,就有可能构成袭警罪,并且可能会面临三年或更久的刑期
徒刑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
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
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
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