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的明确规制,校车
超速无疑被归属为
危险驾驶罪的一类突出情况。假如在校车运营过程中,驾驶员由于严重超越了规定的最高速度而行驶,那么他就已经触犯了危险驾驶罪。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说,校车超速是构成危险驾驶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