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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时效几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有效期限设定为两年。若人民法院接收了相关申请执行书并经过六个月仍未能对其进行执行,那么该申请人便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进一步的执行申请。而在上一级人民法院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核后,可以命令原人民法院在特定的期限内继续执行,也可以直接做出决策,决定该案件将由本院执行或是指令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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